罪名 | 情节 | 数额(万元) | 刑期 | 附加刑 | |
挪用资金罪 | 数额较大 | 进行非法活动 | 6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 1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 | ||||
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 进行非法活动 | 200万元以上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 400万元以上的 | ||||
归个人使用 |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 ||||
进行非法活动 | 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一切经营活动; | ||||
进行营利活动 | 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 ||||
注:万朝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的相关内容整理,仅供学习时参考。:。 |
附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